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自评工作的通知
2023年09月05日 15:29

关于做好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全省“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启动会的安排部署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发展规划处牵头开展《兰州城市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甘肃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城市类、应用型、地域性办学定位,按照做大城市、做强工科、做优教育的办学思路,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转型发展和服务城市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优化结构、完善体系、提升能力、打造特色,构建高质量人才培养新体系,创造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努力建设城市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开展中期自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突出重点,锚定“十四五”规划目标,系统评估主要指标进度、重点任务和项目进展,以及规划预计完成度,尽最大努力确保各项指标任务如期完成。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客观分析存在的短板弱项,寻找差距和剖析原因,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总结成绩和经验,确保评估数据和内容真实准确,审慎调整纳入学校“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约束性指标,确需调整的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四是坚持科学统筹,强化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的协同,以高质量的评估为前瞻性思考、整体性推进规划实施工作提供重要支撑。

二、评估范围和重点

主要评估十大主要任务的进展情况,梳理主要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等。

(一)健全“三全育人”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自评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1

思想引领铸魂工程

依托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自主育人和组织育人“十大育人体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大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三全育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大格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党委宣传部、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校团委及各学院

2

导师领航工程

实施本科生导师育人计划。选择部分学院作为试点,由学院遴选一部分德才兼备的优秀老师作为本科生导师,每年从本学院的大一新生中确定一定数量的联系学生,从日常学业、素质养成、思想工作、职业生涯设计、毕业论文指导、就业创业等方面,与班主任、辅导员共同对联系学生进行全过程培养直至学生毕业。

党委宣传部、团委、学生处、教务处、各学院

3

校园文化品牌工程

通过文化引领、文化暖心、文化聚力等,发挥校园建筑景观、文物和校史校训校歌的文化价值,加强文化精品创作与推广。实施学校、学院、班级和学生“四级”校园文化品牌工程,逐步形成校级层面引导、二级学院主导、班级层面践行、个人层面示范的校园文化实践示范体系。校级层面依托文化艺术节、社团巡礼主题系列活动,丰富形式,提升品质;学院层面通过“一院一品”校园文化活动品牌创建活动,形成特色;班级层面通过“文明班集体”创建工作、班级主题教育活动,促进班风学风建设;个人层面通过开展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系列活动,激励学生奋发进取、成长成才。

党委宣传部、学生处、团委及各学院

 

(二)坚持中心地位,突出创新创造

自评牵头部门:教务处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1

专业结构优化工程

实行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包括招生、人才培养、就业、人才需求等预警及退出;突出城市特色专业,围绕城市建设、城市规划、城市经济、城市管理、城市服务等领域扩展专业,本科招生专业总数60个左右;试点实施大类招生、大类培养,加快传统学科专业升级改造。

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各学院

2

一流专业

建设工程

按照新工科、新文科建设要求,打造适应需求、理念先进、引领发展的一流专业,建成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5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一流专业10个,国家级一流专业3个;省级创新创业改革试点专业3个。

教务处、各学院

3

一流课程

建设工程

以提升课程质量为根本,按照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要求,推进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把握“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内涵标准,建成校级一流课程100门、省级一流课程25门、国家级一流课程5门。

教务处、各学院

4

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工程

深化在线课程和网络教学平台建设,探索多元化教学方式,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广讨论式、参与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积极探索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模式;强化学习过程考核评价,开展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加强考试管理,深化教考分离改革,严格过程考核。

教务处、信息网络中心、各学院

5

本科教学质量提高项目建设工程

以校级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为抓手,聚合资源,对标挖掘,建立学院、学校、省级三级遴选培育机制,推进“本科教学质量提高项目”建设,获省级教学成果奖4项,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个,创新创业教学团队2个;获批省部级新工科、新文科建设项目4项;取得一批高水平教学研究论文、国家级教学研究项目,力争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教务处、科学技术处、实验与设备管理中心、团委

(三)打造优势特色学科,培育高质量发展增长点

自评牵头部门:研究生处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1

一流学科建设计划

按照“一流”学科建设标准,逐步将数学、化学、物理、文学、教育学、能源工程等学科建设成为省级“一流”的基础支撑学科,积极申报硕士学位授权点。

研究生处、科学技术处、相关学院

2

特色学科建设计划

根据学校发展定位,积极筹建城市建设学院,开设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规划等学科,彰显兰州城市学院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

3

高水平学科群建设计划

侧重城市建设、城市规划、城市管理等学科建设,形成服务城市学科群;侧重石油工程、环境工程等学科建设,形成工程教育类学科群;侧重汉语言文学、数学、化学、教育等学科建设,形成教师教育类学科群。

科学技术处、教务处、相关学院

4

交叉学科培育计划

实行双学位制,培养复合型人才;开设选修课,适应学生的兴趣、爱好及劳动就业的需要;规范学生转系/转专业,尊重学生理性选择、满足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大数据科学与城市管理、环境科学与城市生态、机械制造与人工智能等学科的融合发展,形成交叉学科体系。

科学技术处、教务处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整体水平

自评牵头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1

艾黎人才培育计划

遴选“艾黎领军人才”10名左右,“艾黎学术英才”和“艾黎骨干教师”50名左右,构建以领军人才为引领,以学术英才为支撑,以骨干教师为基础,衔接有序、结构合理的领军拔尖人才队伍。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

2

百名人才引进培养计划

引进和培养博士研究生50名,引进优秀硕士研究生50名,夯实专业发展基础,提升专业影响力和竞争力。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各学院

3

师资能力提升计划

搭建教师专业发展平台,组织研修活动,开展教学研究与指导,加强院系教研室等学习共同体建设,完善传帮带机制,全面提升中青年教师核心素养。

教师发展中心、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4

后备人才储备计划

引进管理人才、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50名;支持青年干部全面提升核心素养和岗位胜任能力。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各学院、各单位

(五)强化项目支撑引领,提高科研综合实力

自评牵头部门:科学技术处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1

科研成果奖励计划

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做真科研、真做科研,对高质量的科研成果进行奖励,提升我校科研成果的质量。

科学技术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

科研项目支持计划

精心组织、积极谋划,建立大项目培育基金,重点提升支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的申报立项和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申报立项率和结项质量。

科学技术处、各学院

3

科研成果培育计划

对优秀科研成果进行政策及资金的支持,鼓励广大科研人员积极申报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甘肃省科学技术奖等省部级奖项,力争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国家级科研成果奖项中有突破。

科学技术处,相关科研单位

4

科研经费倍增计划

构建目标考核机制,推进广大教师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科研基金项目,力争科研经费逐年增长。

科学技术处、各学院

(六)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增强服务城市能力

自评牵头部门:科学技术处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1

城市科研创新平台推进计划

推进城市经济研究所、城市规划研究所、城市智能化管理实践中心、城市污染控制应用研究中心、学前教育与基础教育实践研究中心以及城市能源节能利用实践中心等建设,形成城市类科研创新综合体系。

科学技术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

城市交叉应用学科构建计划

推动城市污染治理与节能实践、大数据与城市管理服务等学科的交叉发展,争取申报、授权相关专利并成功实现应用转化。

科学技术处、相关学院

3

智慧城市项目群培育计划

构建智慧城市类项目群,融合智慧城市类科研团队,促进高水平、高质量智慧城市标志性成果产出,支撑城市特色学科发展。

科学技术处,相关科研单位

4

服务城市能力提升计划

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更好地服务城市经济发展。搭建人力资源开放式组合的科研平台,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实践性教学改革研究。

科学技术处、各学院








(七)推进成才教育,引导毕业生创新创业

自评牵头部门:教务处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1

创业就业引导计划

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构建以大学生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提升为主的“创新创业”第二课堂,加强创新创业类学生组织和社团建设,开展“学术科技节”“创业大讲堂”“双创训练营”等校园文化活动,制定《兰州城市学院“创新创业”第二课堂实践育人体系实施方案》,落实学分管理办法,搭建“创新创业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运行机制,完整记录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工作履历、技能特长、思想成长等方面的经历和成果,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

教务处、招就处、科技处、学生处、校团委及各学院

2

创业就业基地建设计划

实施创新创业助力工程,依托“职场体验空间”、“创业梦工厂”等项目,组织开展校园营销大赛、模拟招聘大赛、大学生物品网络交易展活动,创业计划大赛、企业直通车,建立创业导师库等系列创业活动、实践活动和导师支持系统,提升大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策划、自我营销等创业基本素养和能力。

招就处、学生处、校团委、各学院

3

创业项目孵化计划

依托“创业项目资助服务”项目,分阶段、分层次构建系统性的智育平台,联合校内外各方力量,打造教育、培养、训练、选拔和孵化的创新创业培植链,培育“双创”引领新理念。完善创新创业行动计划工作体系,进一步推进“科研朋辈导师”制度,着眼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业大赛,选拔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促进项目成果孵化落地,推动学生创业项目孵化和科技成果的产学研结合。

招就处、学生处、校团委、各学院

(八)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

自评牵头部门:后勤处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1

平安校园行动

营造“四大环境”,即稳定的校园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规范的法治环境、安全的工作环境。做到“五个防止”,即防止发生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防止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件)、安全生产事故和校内交通事故;防止出现重大人员伤亡事件;防止发生架斗殴等群体性事件,防止出现邪教、非法宗教等活动。

后勤处、保卫处、宣传部、统战部、

信息网络中心

2

食品安全工程

以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为基本目标,实施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由甘肃省农校对接平台配送制度。所有原材料索票后统一录入甘肃省食品原材料追溯监管平台,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安全操作规范》,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后勤处

3

明厨亮灶工程

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所有食堂加工、售卖过程均可通过手机APP查看,真正做到明明白白消费,放放心心用餐,确保餐桌上的安全。

后勤处

4

实验设备和危化品安全行动

完善学校实验室设备与危化品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优化危化品的采购、保管、存放及领用流程,做到分类有明细,使用有记录,管理有措施,风险有管控,紧急有预案;开展“实验室安全”系列宣教活动,普及安全知识,规范安全操作,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定期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坚决杜绝学校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九)拓展办学空间,形成开放办学新格局

自评牵头部门:发展规划处

(十)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能力水平

自评牵头部门:发展规划处

三、评估时间。

年度数据截止时点为20231231日,月度数据截止时点为2023831日;中期评估涉及的任务进展情况截止时间点为2023831日。

三、工作要求

1.请相关部门对照《兰州城市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兰城[2021]88号)(见附件1),填写《兰州城市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关键指标完成情况表》(见附件2)。

2.各牵头部门系统梳理、全面总结2021年至今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谋划进一步推进发展的对策举措。对中期应该完成而未完成,或十四五阶段内完成有困难的目标任务,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推进的主要思路和举措,形成“十四五”专项规划(2021-2025)中期评估自查报告。并按照要求提供1-5项相关的标志性成果清单及支撑材料。

3.自评材料于971700前提交发展规划处。

邮箱:826*****@qq.com

联系人:张琦琦 188****3582

附件1:《兰州城市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doc 

     附件2:兰州城市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关键指标完成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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