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发展规划处学习制度
2023年09月04日 11:30

一、总则

1、根据兰州城市学院相关管理规定和本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发展规划处学习制度由处长负责监督落实;

3、发展规划处学习制度办公室必须严格执行,并将学习质量与成果作为部门和个人年终评优的一项重要指标。

二、分则

1、在处室中大力提倡优良的学习风气,重点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以提高学习质量和增强学习效果为目标;

2、处室和个人要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并根据本校学习规划和个人学习计划撰写学习体会;

3、个人学习要有具体的笔记心得,或结合工作业务研讨议题和文章的相关记录;

4、处室鼓励办公室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不断自觉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并积极创造条件促进本部门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三、附则

1、处室负责办公室日常学习,办公室工作人员定期将个人学习情况向处室领导汇报;

2、本学习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甘公网安备 62010502000584号
地址: 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电话: 0931-7601667 邮箱: fazhan@lzcu.edu.cn